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楼宇对计系统、井下应急救援广播系统的设计、销售、咨询服务及工程安装;无轨运输设备防爆改造设计;矿用车载断电报警装置设计及安装;煤矿及矿山安全监控系统的自动化集成、销售、安装及维护;小区安防系统的集成、销售及维护;网页设计;图文设计;销售:电脑整机及配件、电脑耗材、办公用品、线材、煤矿机械设备、矿用物资(除专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