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综合执法绩效,服务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综合执法绩效,加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承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完成市文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