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七章第十一条经2016年3月22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12800万元。因2016年11月23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浙江松兹电梯有限公司将5%股份计640.00万股转让给杭州伟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杭州德曼电梯有限公司将2%股份计256.00万股转让给杭州伟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公司2019年7月25日股东大会决议,注册资本由12800万元增加至36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2020年3月20日,股东大会决议股东浙江松兹电梯有限公司所持62.5%股份共计22500万股发生股权转让,将62.5%股份计22500万股转让给海宁市森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杭州伟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30%股份共计10800万股发生股权转让,将30%股份计10800万股转让给海宁市浩望进出口有限公司;杭州德曼电梯有限公司所持7.5%股份计2700万股发生股权转让,将7.5%股份2700万股转让给海宁市浩望进出口有限公司。第九章第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海宁市森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推荐3名、海宁市浩望进出口有限公司推荐2名”, 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不设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