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党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地方环境战略规划、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等技术性工作;污染物排放数据分析、环境容量测算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性审查;核及放射源采样与监测、参与市内放射污染事故调查、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维护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统计、传输工作;拟定环境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环境案件调查、处理和执法检查;承担全市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及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等工作;负责对县(市)区环境执法部门的环境稽查、承担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和淘汰高排放机动车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