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湿地保护与建设业务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编制辖区内的具体生态保护管理和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辖区内各项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3.负责对辖区内的湿地保护、开发建设、宣传科教、治安保卫以及市场营销、旅游开发、环境卫生、社区发展等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适时开展湿地恢复、物种保护等生态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湿地生态和园区管理的监测;4.负责对口林业局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