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系统开发与处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测绘服务;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土地规划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及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档案数字化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