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地开发与经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施工;城市建设、房屋装饰装修、城市供水、排水或污水处理工程、城市燃气、热力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市公共绿化工程、城市环境保护工程、抗震减灾建设工程、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城市土地、矿产、森林、旅游、易地扶贫投资、林业投资开发;土地的收储、投资和开发开发建设及利用;公益性项目、城市基础设立及功能性项目建设;土地整治及治理建设。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