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供销经济工作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供销社的发展规划,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 (三)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 (四)推进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供销领域的发展。 (五)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利用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渠道,深化行业合作,推进技物结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六)监管市供销社社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责。 (七)负责系统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的管理和协调,承担政府化肥、农药、防汛物资等储备任务。 (八)负责系统内废旧金属、报废汽车拆解等废旧物资和烟花爆竹经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协调,参与全市物资回收体系建设。 (九)负责对下级社、行业协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系统内企业改制后的职工托管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