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配件加工、销售;销售:工程机械、汽车,工程材料;路桥、房建周转材料租赁,模板、钢构件设计、加工、加固及安装(凭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大型设备安装的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