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服务辖区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区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践中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二)制定区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指南和规范流程,选择合作模式,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三)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识别、评估、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开展相关培训。(四)按照职责权限在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平台中管理区级项目,执行项目统计;开展与社会组织、机构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与交流。(五)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指导经营性国有资产通过各种形式盘活,实现保值增值;负责市、区政府授权重点项目筹融资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监督资金运营。(六)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