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1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连湾镇齐屯村,法定代表人为王大明。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邮箱:
手机:
微信号:
座机:
备注:
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