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崇川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测及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号**层*****;
3.成交金额:单年度履约服务“检测和测评服务费”人民币8.0*元/年。
4.评审综合得分:
*、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崇川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测及测评服务;
2.服务范围:对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全站及所有外链,以及对均不少于8家的崇川区党群部门子站和崇川区政务新媒体,提供检测和测评。
3.服务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江苏省****年(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年度检查指标、区政务新媒体检测指标,对应服务范围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4.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时间*年,合同*年*签订(即单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个月)。本项目首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1年(即**个月),经服务评价合格且下*年度财政预算下达后,签订服务时间内第2年度的合同,并以此类推至服务时间期满。在单年度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服务内容或要求有变,且导致服务费用变化情形的,以单年度合同履行期满为准,采购人终止服务并根据项目新的服务内容及要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服务标准:供应商应组建不少于**人的检测服务团队(不含项目经理)。每月进行人工和技术检测1次,在国家、省、市检查前,向用户提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测和测评报告。指导和帮助用户根据检测报告进行整改,在用户整改完成的情况下,对整改部分再次进行复查,直至符合要求。根据用户需要,每年向用户提供1-2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指标相关的培训。若因供应商检测、测评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被上级政府通报,则合同项下甲方有权视该情形为违约并按合同违约处理。
*、磋商小组名单:评审专家崔甦、马建中,采购人代表李国华。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号和丰大厦B座2楼;
联系人:于永辉;联系电话:****-********。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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