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重1
*、项目名称:*河淮河河道管理局****年堤防运行沿线日常保洁、垃圾清理等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兴园小区5-***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河淮河河道管理局****年堤防运行沿线日常保洁、垃圾清理等项目(*次) 服务范围:*河淮河河道管理局****年堤防运行沿线日常保洁、垃圾清理等项目(*次),主要工作内容为堤身、堤脚及护堤地垃圾清理、堤防管理范围小型违章种植等清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之前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评审专家名单:于志、刘程武、王晓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邮箱在线提交至代理机构邮箱(*********@**.***)。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在线向*河淮河河道管理局和**************提出投诉(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淮河河道管理局
地 址:*河县迎风北路与康民路交口往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河县金域蓝湾 ** 号楼外铺 1-**/2-**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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