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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
河北 廊坊市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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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4-05-16
| 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
招标详情

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已由河北省水利厅冀水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 2.建设规模及内容:文安洼现状启用标准为超20年一遇洪水标准,按照《大清河系防洪规划》、《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安排,大清河系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文安洼蓄滞洪区的设计滞洪标准也确定为50年一遇。因此,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要求,需完善文安洼蓄滞洪区的工程建设和安全建设,建立完备的分洪区控制工程体系和切实有效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体系。 本次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按设计滞洪水位5.94m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堤工程、分区隔堤工程、进退水口门、防洪排涝闸、涵、泵站、桥梁工程及安全区、撤退路等。其中新(改)建堤防106km,新(改)建穿堤建筑物25座,分洪口门(闸)3处,新(改)建泵站6座,改建新建桥梁17座,新(改)建撤退路23条,共计37.66km。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4个月。 3.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后18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服务,主要包括涉及的征迁移民安置勘察定界内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树木、坟墓、机井等),以及工矿企业资产评估等。 6.质量标准:优良。 7.最高限价:365万元(招标限价:按照冀价经费(2013)1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
2.2招标范围: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服务,主要包括涉及的征迁移民安置勘察定界内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树木、坟墓、机井等),以及工矿企业资产评估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执业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机构备案证明)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书或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具有本单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分包或如合同分包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8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廊坊市文安县政通道***号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证大大拇指广场4幢1单元***号房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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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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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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