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委托,***********组织实施******部分房屋出租项目(*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
交易机构:***********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交易方式 | 出租年限 | 出租面积(m2) | 起始价 (元) | 加价幅度(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用途 |
1 |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号附1 | 网络 竞价 | *年 | ***.3 | ****** | *** | **** | 用于医疗服务 |
2 | 城关区红泥沟**号教学楼副楼2楼办公室**间 | 网络 竞价 | *年 | *** | ***** | *** | **** | 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主要适用办公 |
3 | 城关区红泥沟**号教学楼辅楼*楼餐厅及操作间 | 网络 竞价 | *年 | *** | ***** | *** | **** | 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 |
(*)付款方式
承租费采用年付的方式交纳,即受让方获得承租权后,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次性交清*年的全部承租费(含税)。
(*)踏勘现场
意向受让方可在报名期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均可报名。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交易公告时间
****年5月9日至****年5月**日。
(*)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年5月9日0时至****年5月**日**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数字证书(**)互认共享平台”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
(2)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权益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
3.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表
(2)资格文件: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②保证金打款凭证。
法人及其他组织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②****年或****年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财务报表),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保证金打款凭证。
(*)资格审核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年5月9日0时至****年5月**日**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3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交易时间:****年5月**日9:**开始
(*)交易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权益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
*、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报名成功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年5月9日0时至****年5月**日**时止,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账 户:************
行 号:************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出具通知,***********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原渠道退还本息。
*、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
*、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转让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转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郑晶君 薛力恺
联系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号
技术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交易申请表
***********
****年5月9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申请表
申请项 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 部分房屋出租项目(*期) | ||
标的名称 | ||||
意向受让方信息 | 企业名称 或姓名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意向受让方需要对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情况作出承诺) 承诺事项: | ||||
我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公章/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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