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项目(*期)
招标序号:景招B[***4]***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 **24 年5月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预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拟派项目经理: *** 证书号码:浙****************
预中标下浮率:6.5%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公示时间: **24 年5月**日至 **** 年5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景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示单位(盖章):******************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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