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以及《关于开展****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宿人社通〔****〕**号)要求,通过单位自主评价、人社部门终评,现将我县**家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日至5月**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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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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