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从仁堂(安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道路开口工程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期5号厂房
成交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从仁堂(安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道路开口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道口内所有障碍物迁移(如路灯杆迁移需做基础,迁移部分地下线路做套管保护,绿化移植为确保绿化成活率原则上交由园林中心所属绿化管养单位迁移并管养(涉及费用包含本次投标报价内)并保证***%存活率(若自行迁移,则包含两年养护期,保证***%存活,两年后移交亳芜投资公司养护),轻型井盖更换为防沉降井盖,保证地下公共设施管线安全)
工期:**日历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4月**日
3.开标日期:****年5月9日
4.资格能力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前往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亳芜2.5产业园**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友阳步行街B区**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年5月9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