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地点:香坊区香福路**号哈东*达商场楼顶2.出租方:黑龙江省荣吉科技有限公司3.场地产权证号:无4.实际租用面积:**平方米
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将异议函扫描后发送至异议受理邮箱。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受理电话:***********(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异议受理邮箱:***********@***.***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1825607696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