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堂、游泳馆及供暖机房适应性维修工程
设计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第*次)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礼堂、游泳馆及供暖机房适应性维修工程 设计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第*次)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勘察设计 |
见招标文件第*部分要求 |
北京市海淀区 |
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 |
|
2 |
控制价编制 |
见招标文件第*部分要求 |
北京市海淀区 |
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项目最高控制价:共计约**.***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不高于**.***元,控制价编制不高于2.***元)。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特定资格: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2.造价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工程造价、预算、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内容即可。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年5月8日至5月**日,每日上午8:**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具体请电话咨询招标人)。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2.造价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工程造价、预算、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内容即可。
注意:报名时请投标人自带2张新光盘,以备使用。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5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具体请开标前2天电话咨询招标人)。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5月**日上午9时**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具体请开标前2天电话咨询招标人)。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年5月**日上午9点。
(*)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具体请报名结束后当天电话咨询招标人)。
(*)联系人: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先生
办公电话: ***-********
****年5月8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