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我公司招标的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老街巷有机更新活化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3项项目名称修改为:[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老街巷有机更新活化项目]。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项预算金额修改为:■[ ********.**元(含暂列金******.**元) ]。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项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元(含暂列金******.**元) ]。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项招标工程量清单修改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4.1项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 ]元。
6、招标文件专用条款**.4项暂列金额修改为:■按照[ ******.**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7、招标文件专用条款**.6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 ]元报价,不得竞争。
8、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项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修改为:■其他事项:[ (1)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和签证。(2)招标人书面确认增加或减少的工程。(3)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单项超过+[ 1 ]%(不含本数)或-[ 1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4)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项目特征不符。(5)人工、材料价差调整(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条明确的范围)。(6)措施项目调整(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3条明确的范围)。(7)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可以调整造价的其他情况。 ]。
9、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项造价调整方式修改为:■其他事项:[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清单中该项目单价计算。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单价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计算。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若预算编制期《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未列的材料,可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方共同确认。 4.措施项目调整(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3条明确的方式)。5.材料调差:(1)可以调差的材料: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砌块、电线电缆、管材、沥青砼、砂、碎石、石屑(石粉);其他材料均不调差。(2)调差方式:材料调差按月计算;材料**按施工的月**加权平均值进行调整,各项材料月**加权值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价(预算时期采用的信息价)±1%时,不调差;各项材料月**加权值波动幅度超过基准价±1%时,调整超出±1%以外部分的差价;材料调价只计取材料本身价差及工程增值税,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实际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平均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该材料总用量,原则上每月实际使用量按月进度支付报表确认。6.人工费调整:(1)如果施工月份动态人工调整系数相对人工调整基准系数有变化,按照施工月份当月造价信息上所发布动态人工费调整系数进行调差。(2)人工调整基准系数:招标预算所用的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调整系数。(3)人工费价差只计取人工费本身价差及工程增值税,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7.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每*项工程量漏项按实计算。8.图纸与招标预算清单相应的项目特征内容发生矛盾时,按变更处理,按实结算。9.预算包干费:根据****定额预算包干费按固定费率执行。 ]。
**、标段名称修改为: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老街巷有机更新活化项目。
**、定标实施细则已更新,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文件、项目施工合同已重新上传。
说明: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出招标文件修改公告,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以及图纸等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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