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宝桥(扬州)有限公司
激光切割机购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附件*:招标内容
附件*: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铁宝桥(扬州)有限公司
**** 年**月**日
附件(*)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包括:2台激光切割机购置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及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 ** 天,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计划工期。如投标人填报工期因客观因素超出招标人预计工期,但经招标方评定在可接受工期范围,可予以顺延。
附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内容。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所代理的制造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与此次投标设备近3年的相关销售业绩(合同)。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
投标状态,未发生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所代理的制造厂家应具备投标设备的生产供应能力。
6.授权文件要求:供应商如非制造厂家则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文件。
7.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若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需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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