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智慧乡镇南部地区前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 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智慧乡镇南部地区前端监控设备。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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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来源采购原因
因泰安铁塔公司在参加该项目前,已按照《山东省分公司两翼业务**合作伙伴遴选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进行了**遴选,根据铁塔公司《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号)“在成交通 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应要求,本项目符合《中 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年修订版)》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年版)》规定“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故本项 目拟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年4月**日至 ****年5月6日,共7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 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号
联系人:***
(*)采购代理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孙宏华、李福真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箱:********@***.***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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