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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总工会采购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疗休养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 沈阳市
企业采购
中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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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4-04-30
| 大东区总工会采购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疗休养服务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大东区总工会采购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疗休养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4/9】【我要打印】【关闭】

(大东区总工会采购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疗休养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总工会采购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疗休养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东区总工会采购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疗休养服务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活动方式:大东区劳模疗休养计划安排省内休养。省内休养团以安排组织学习、参观考察和休养为主的疗休养方式。

活动时间:共*天*晚。

活动内容:开展理论学习、交流座谈、参观考察、拓展训练、医疗保健等活动。

服务标准要求

住宿标准:要求每期休养均入住各级工会挂牌疗休养基地的双标房(每两人*间,参照*星级标准)。疗休养基地要具备室内外温泉及洗浴条件。

交通工具标准:旅行车为豪华空调大巴车,要求车龄在5年以下,座位数量大于旅客数。

饮食标准:***元以内/人/天,午、晚餐标准为**菜1汤(每餐均有5青菜;1蛋菜;3肉菜;1鱼菜;2海鲜菜;1汤)。

导游标准:全陪、导游必须是持有国家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书,做好组织和讲解。

预计服务人数:***人。

参观安排:疗休养全程参观收费景点为1-2处,均为****级及以上旅游景点(严禁到纯娱乐性游乐设施场所、具有*定危险性场所、高消费场所、私人会所、封建迷信场所、有低俗庸俗活动内容的场所)。同时安排参观1-2处劳模工作室(免费)参观学习。

理论学习安排:疗休养场所要具备容纳**人以上的会议室,须具备投影或大屏幕等设备,同时聘请正规院校专业教授组织劳模开展理论学习。

娱乐设施:疗休养场所要具备健身、棋牌、团建活动等功能设施及场地。

相关标准:劳模疗休养的住宿标准参照有关差旅费规定执行;开展理论学习、交流座谈、养生温泉、参观考察、医疗保健、拓展训练等活动,参观游览经费合计不超过费用总额的**%;疗休养期间保险、困难劳模往返路费、工作人员有关费用、购买第*方督导服务、处理突发意外事件等其他费用*般不超过费用总额的**%。

疫情防控:中标方应及时掌握目的流行传染病相关信息及状况,提前做好沟通应对。在每期休养期间应落实住宿及交通工具等相应设施消毒及防控措施。

医疗保障:应配备医疗应急救护人员、急救药品及出行常备药品。

其他:必须有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等保险,需签订劳模信息保密协议。

说明:因疫情管控、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及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服务要求为最低标准,若在实时投标报价时承诺低于该标准的,将视做无效标处理。

最终服务中标方应设有固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时响应招标方的各项合理的要求,并按招标方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应专门建立工会疗休养服务项目的业务台账,并积极配合招标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北大街**号华利大厦**楼****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号华利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明、陈辰、甘润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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