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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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监理2.2建设地点:任泽区区域2.3建设内容:围堤加高加固**.**公里,新建挡水墙4.**公里,堤坡防护5.0公里;新建分洪闸2座、分洪口门4座,新建退洪闸3座,改建巡堤路**.0公里。2.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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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家,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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