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清)*******号
本工程于****年4月**日9时**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清流县温郊乡
联系人:赖欣
电 话:***********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温郊乡****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县内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中标候选人 |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第*中标候选人 | 星岚海(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公示时间:***4年4月**日至***4年5月3日
根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号文及《******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4月**日至5月3日);*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日期: ***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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