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晋江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修复工程
补遗书(第*号)
各投标人:
****************的****、****、****线晋江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修复工程(招标编号:晋交施招***********),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投标人提问:该项目资质要求为*类乙级资质,或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但是目前已经有很多单位原有*类乙或者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到期。换发新证后,名称不是叫*类乙或者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而是称为路基路面甲级或者其他。为了不排除潜在投标人,该项目应该也要认可新换发的养护资质证件。
回答:本项目为*级公路养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安全设施修复,故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类乙级资质(旧资质名称),或依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及均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补遗书无需确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将有编号的补遗书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所有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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