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光缆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受某单位委托,**********现对通信光缆及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通信光缆及配套工程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
(1)交付数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2)进度安排:交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个月。其中,2个月内完成勘察设计方案评审,**个月内完成初步验收及交付试运行,**个月内完成靶场(项目)验收。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元(含税),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5. 组织形式:本项目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不组织需求对接,在招标文件发售结束第2个工作日统*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安排:统*组织踏勘*次,未参加本次踏勘的单位不再安排。计划参加踏勘的单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9:**-**:**)联系委托方,报备踏勘人员信息(每个单位探勘人员不得多于2人)。踏勘安排在招标文件发售期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早上7:**开始(若遇到天气或任务影响,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踏勘要求:踏勘人员应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踏勘,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踏勘地点:另行通知。
委托方联系人:周先生,手机:***********。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未因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出现失信行为处于政府或军队装备部门禁止采购期内。
(*)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工程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B本。
(*)***求
1.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转包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年4月**日起至****年5月**日止,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携带“*、申购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层,联系人:**、王紫薇经理,联系电话:***-********、****。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未携带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3.提供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工程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招标公告打印页;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书”);
注:上述材料第1-4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第5-6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原件(第6项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投标人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投标委员会判定为准,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联 系 人:***、李婧文、张静、齐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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