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别斯托别乡江尔森村 |
面积: | ***亩 |
流转年限: | 1年 |
土地类型: | 农业用地-草地-其它草地 |
平价水: | - |
底价: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 0*元 |
灌溉方式: | - |
井数量: | - |
详细地址: | - |
报名截止日期: | ****-**-** |
报名保证金: | 2*元 |
联系人: | 孜来布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竞价时间: | ****-**-** **:** |
竞价地点: | 别斯托别乡江尔森村村民委员会*楼会议室。 |
其它说明: | *、草场流转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草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草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为保护草场资源合理利用,所流转的草场地不得耕翻,仅限于利用草场。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缴纳承包费时保险费同时缴纳,村级集体草场保险费缴纳至村委会。4.草场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如渠道建设、砂石路建设、草场平整等,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6.草地只收草不得放牧,护青保障由承包人(单位)自行负责,乡村两级协助管理。7.收草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竞价须知1、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2、参与竞价人数少于3人(不含)、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参与竞拍相关要求1、参与对象:凡有能力承包经营草场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草场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请参与竞价的人提前下载好产权交易中心***“e聚农宝”参与报名和竞价,手机应用商城搜索“e聚农宝”即可下载安装)2、成交公告公示:******************、e聚农宝***进行成交公示。3、合同签订:受让方与村委会签订草场经营权流转电子网签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草场承包费用。4、合同备案:受让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草场经营权登记。*、竞拍注意事项1、参与人数少于3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证明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参与人在公开交易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4、公开交易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中标的,*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竞价规则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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