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金东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中标(废标)信息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8 | ****************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号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号
联 系 人:黄伟艳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庄晓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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