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宜春某单位场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场室改造项目 | 详见第*部分技术要求 | 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江西宜春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项目预算: **.5*元 。
※2.最高限价: **.5*元(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特定资格: / 。
※(*)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 ****年 4 月 ** 日至 5 月 ** 日。
(*)申领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项目 。
(*)申领方式:投标人使用单位**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选择交易主体中以“其他类型(投标人)”的身份登入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年 5 月 ** 日 8 时 ** 分。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5 月 ** 日 9 时 ** 分。
(*)投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楼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 年 5 月 ** 日 9 时 ** 分。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楼开标*室)。
※*、样品(本项目不适用)
(*)提交样品时间: / 。
(*)提交样品地点: / 。
(*)提交样品数量: / 。
(*)提交样品要求: / 。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 。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踏勘时间: / 。
(*)踏勘地点: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
(*)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
(*)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女士 陈先生
移动电话: *********** ***********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号明月之都大厦东座**楼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移动电话: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曾先生 移动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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