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省保山市第*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保山市第*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郑国旗,刘金(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景福仙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保山市第*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6栋**-**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标段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隆阳路东段南侧永昌文化园内**号1幢*、*层
成交金额(*元):***
服务类 |
标段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涉及采购清单内(包含制度牌、门牌、雪弗板**打印、不锈钢宣传栏、铝塑板标识牌、灯箱、铜牌、布标横幅、海报架、各类刻字、绶带锦旗、标识袖套、水牌展板等)的货物及其配套辅助材料(工具)、装卸配送、安装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验收通过后不低于1年;成交人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 |
服务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
郑国旗,刘金(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景福仙
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承担,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计算基数,参照计**〔****〕****号文(货物类)的收费标准下浮**%进行收取,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次性向代理公司交纳。
金额:1.****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政采云”平台(****://***.******.**)。2.相关说明:在此公示发布之日后,请成交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依法签署合同。3.监督电话: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6栋**-**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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