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经济开发区淠河西路南侧区间道路填方及场地平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霍山经济开发区淠河西路南侧区间道路填方及场地平整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霍山经济开发区淠河西路南侧区间道路填方及场地平整工程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地址:*安市振兴金融大厦****室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年4月**日**时**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与纬*路交叉口*号公馆**幢***号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经理 |
郭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验收合格,平整压实度不低于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淠河东路**号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经理 |
华德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验收合格,平整压实度不低于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北路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经理 |
王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验收合格,平整压实度不低于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年4月**日-****年5月6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霍山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条第*款、第**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令第**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令第**号)。 |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