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站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标段 第1号补遗书
各投标单位:
现就《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站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标段》招标文件(下称招标文件)事宜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页注第1条评分办法规定“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个最高分和*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位“*舍*入”。”现将此处更正为“最终得分=取其评委的平均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位“*舍*入”。
本项目截止目前共发出1份补遗书,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截止目前投标函补遗书编号应填写第1号,如有最新发布依次增加。
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内容相应变更,如果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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