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年**月**日
(第*次)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关于“ 安徽省烟草公司*安市公司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1、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 分。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1 分,明显已特定行业奖项已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获得省装饰协会优秀施工企业是否符合加分条件吧,是否认可请予回复。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获得的奖项、荣誉应为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如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 *** 室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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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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