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 清函
致:参与报价供应商
****年4月**日-4月**日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就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
项目经理部发布了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
物资在所有包件的出厂单价、运杂费必须*致,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运杂费在合同有效期 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 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更改:
汇款账号名称: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经理部
汇款账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银行账号:********************
汇款开户银行行号:************
其余款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澄清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经理部 ****年4月**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