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南县科技艺术学校新校区智能化建设工
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项目名称:阜南县科技艺术学校新校区智能化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首次发布时间:****年4月**日
*、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本项目清单、控制价中“E.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第**项,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教师机”中“2.-配置***性能不低于*核**线程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睿频≥4.****),内存容量≥****,本地存储≥***** ***;”修改为“2.配置***性能 不低于高性能*核心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内存容量≥****,本地存储≥***** ***,并 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年版)》”;
2、本项目清单、控制价中“E.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第**项,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胖终端”中“2.-配置***性能不低于*核**线程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睿频≥4.****),内存容量≥****,本地存储≥***** ***;”修改为“2.配置***性能 不低于高性能*核心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内存容量≥****,本地存储≥***** ***,并 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年版)》”。
3、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9时**分”现修改 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9时**分”,开标时间:同投
标截止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澄清、变更、补
充及答疑前后不*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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