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某单位****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乡下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池州市青阳县上东物流商贸城**幢***、***
中标(成交)金额:**%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某单位****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招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项 单价:**%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评审专家名单:郑章琴 、翟伟华 、费本通、陈月清、李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西路**号
联 系人:***
名 称:**********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北路恒泰家和园**号楼*楼
项目联系人:汪 工
电 话:***********
*、附件: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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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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