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蚌埠市第*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名称:******-*******
*、成交信息
第*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京商商贸城K-5-1幢办****
成交金额:**%
第*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华晨嘉园1-3号农贸市场
成交金额:**%
第*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蚌埠市兴华路***号(蚌埠方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
成交金额:**%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蚌埠市第*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蚌埠市第*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1年,采用1+1模式,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李翼、王淑玲、赵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 号)服务类的**%计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通过中标人公司账户转账至代理公司,不足****元的按照****元最低标准收取。
金额:第*中标候选人:****元;第*中标候选人:****元;第*中标候选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蚌埠市禹会区东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
联系方式:****-********或********或********转分机号****,***********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或********或********转分机号****,***********
蚌埠市第*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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