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麻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徐妍 | (********麻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麻醉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点整 采购文件第*章货物需求删除“1.3.8 顶端双拐角报警灯”。 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供应商须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分钟。 4、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号文件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官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