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锦州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锦州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无;***包: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他相关行业协会备案。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分钟。 5.请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宝地城C区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段**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