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高良镇 ***** 光伏项目 *** 总承包项目澄清函(招标编号:**-**-***-****-D-******)
*、内容:
各投标单位:
德庆高良镇 ***** 光伏项目 *** 总承包(项目编号:**-**-***-****-D-******)项目按照 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进行了澄清,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有不*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本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后,做好 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条款号:招标公告第*,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原文:*、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 *元。
现文:*、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 *元。
*、其他
本澄清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无需延长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澄清修改内容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鼎湖区广场路保利商务中心 A 座 ** 楼 联 系 人:刘 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 *** 号远晖商厦 8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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