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路(顺平街-中湖大道)维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路(顺平街-中湖大道)维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滏阳路(顺平街-中湖大道)进行铣刨***、铺摊***,并重新施划标线,对路基沉降部分进行挖补,约****㎡,便道拆除原砖重铺***㎡,路缘石调整长度*****,铣刨区域内全部井盖替换,共计***个,滏阳路(顺平街-中湖大道)道路全长****.****,车行道宽***,非机动车道宽**。2.1.1项目名称:滏阳路(顺平街-中湖大道)维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位于衡水市滏阳路,从顺平街到中湖大道 2.1.3计划工期:****年6月底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异议联系人及电话:*******-*******)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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