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大名府路等道路照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名县大名府路等道路照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大名县主城区内对原有路灯进行更换,更换路灯灯杆****杆,更换路灯配套光源*****盏。灯杆为智慧灯杆,路灯灯头亮度可根据环境自主调控;所有配电电缆及其保护管均换新;**台变压器换新,新增*台变压器。
2.1.3建设地址:大名县城区内。
2.1.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大名县大名府路等道路照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4月**日8时**分至***4年5月2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5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大名县天雄路东段路北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邯郸市世纪大街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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