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内容 | |||
项目名称 | 深农集团市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合作方遴选 | ||
项目介绍 | 为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践行发展绿色、清洁、低碳、智慧理念,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农集团”)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遴选合作方,对深农集团及其下属实施企业持有的**处农批市场的厂房、公共建筑等建筑物屋顶(简称“标的”)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绿色生态农批市场。 深农集团市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能源合同管理项目(简称“本项目”或“深农集团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计可实施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屋顶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根据深农集团及旗下市场所在的地理位置分为*大区域:华南(两广)片区、华中(西南)片区、华东片区及华北(东北)片区,涉及**个标的,标的明细如附件1中表格所示。 | ||
项目标的位置 | **个项目标的分别在深圳平湖、深圳南山、深圳龙岗(南方物流)、深圳福田、广东惠州、广西柳州(新柳邕)、广西南宁、湖南长沙、湖南岳阳、*川成都、江西*江、江西南昌、上海、天津静海、天津韩家墅、吉林长春。 | ||
项目标的面积 | 可实施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屋顶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 ||
合作方式 | 合作方负责在本项目**个标的分布式光伏的投资、设计、建设以及日常运营、维修维护和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并自行筹措全额投资资金。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运营期内产生的收益分配,分为自发用电和余电上网,自发用电的收益分配以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向合作方购电的电价折扣体现,余电上网的收益全部归合作方享有。屋顶分布式光伏运营期间产生的碳排放收益由深农集团全额享有,如碳排放权益出售,合作方按市场价享有购买优先权。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有权在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充电桩、集中充电房等企业认为有必要的项目,收益归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全额享有,合作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电价。合作方通过建设储能站等方式提高发电量或用电效率所产生的收益,将于深农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后,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与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进行协商,最终按照合作方与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已签订的能源合同管理协议执行。 本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拟布置总容量约为*****(具体以意向合作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实际测算的容量为准),消纳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根据各单体装机容量就近接入,假设**个标的电站全部投入运营,其经济效益约为1.***元(该数据为第*方评估单位测算值,具体以实际运营结果为准)。 | ||
项目标的权属情况 | **个标的归属深农集团下属实施公司(部分标的无权属证明) | 委托方名称 | |
合作方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项目标的 | 深农集团及其下属实施企业持有的**处农批市场的厂房、公共建筑等建筑物屋顶 |
合作期限 | 合作协议生效后5年为合作期 | 公告期限 | **个工作日 |
挂牌底价
| 标的所在城市及对应的基准优惠率(同步可见附件2)为: 深圳平湖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深圳南山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深圳龙岗(南方物流)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深圳福田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广东惠州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广西柳州(新柳邕)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广西南宁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湖南长沙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湖南岳阳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川成都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江西*江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江西南昌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上海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天津静海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天津韩家墅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吉林长春海吉星的基准优惠费率为**% | ||
履约条件 | 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合作方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元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署的首个能源合同管理协议生效之日止。合作方须按要求与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签订能源合同管理协议并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为由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担保标准按实施协议中实际装机容量15*元/***收取,履约保函期限至项目并网发电止。 | ||
批复文件名称 | 关于《关于开展深农集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能源合同管理合作方遴选工作的请示》批复(深农投复〔****〕3号) | ||
是否涉及 优先合作方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报名 | 否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 ** *元 | ||
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方式 | 1. 意向合作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通过银行转账交纳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至以下人民币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2.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合作方资格认定未通过或通过竞争性谈判未被确认为该项目最终合作方且不存在应没收保证金情形(见核心商务条件第8条)的,则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还全额保证金; (2)若意向合作方在整个项目信息发布及后续任何阶段违约或存在其他应没收保证金情形(见核心商务条件第8条)的,则扣除全额保证金; (3)若意向合作方通过竞争性谈判且被确定为该项目最终合作方的,与深农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向深农集团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履约保函且向深圳联交所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还交易保证金。 | ||
合作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基本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意向合作方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年(***1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年的,须提供自企业成立首年起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自企业成立首年起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意向合作方近*年(***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意向合作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竞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意向合作方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相应承诺函及截图。 4.意向合作方有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企业只能选择1家企业报名参与本项目,否则报名资格均无效。主要情形包括: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名本项目; (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名本项目。(须提供股权结构、控股股东情况说明、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以及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企业负责人的名单。) 交易后若发现意向合作方隐瞒上述情况或者虚假称陈述的,该意向合作方交易资格予以取消,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核心条件 1.意向合作方自***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投资或运营1个已建成单体规模不低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提供合作合同、项目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资料等证明材料) 2.意向合作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截至***2年**月**日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元,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元。(须提供***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 (*)核心商务条件 自与深农集团签订的《深农集团市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能源合同管理遴选合作方项目合作协议》(简称“合作协议”,详见附件3)生效后5年为合作期,在合作期内合作方可与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签订能源合同管理协议(详见附件4),建设期限以最终签订的能源合同管理协议中约定的期限为准,原则上不超过3年,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5年合作期结束后,合作协议终止,深农集团将对未纳入能源合同管理协议实施范围的标的另行安排,合作方仍须按照与深农集团各下属实施企业已签订的能源合同管理协议约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1.自项目竣工投产之日开始,至项目运营终止或光伏全生命周期终止为项目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内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向合作方购电结算电价不高于合作优惠电价(=(1-合作优惠费率)*基准电价,其中各区域合作优惠费率通过竞争性谈判予以确定,基准电价为各市场属地供电局或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应用电类型的电价)。 2.电费结算执行项目所在供电部门相关电价政策,由合作方自行与供电部门结算。具体自发自用电量与余电上网电量以当地市场实际使用情况为准,余电上网售电电价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电费结算采用月清月结方式。从并网发电之日起,合作方按照以下方式与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办理电费结算(其中结算电价中基准电价指当月各市场属地供电局或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应用电类型的电价,具体以合作方与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签订的能源合同管理协议为准): 当月结算电费=结算电价*当月结算电量 3.屋顶分布式光伏运营期间产生的碳排放收益由深农集团全额享有。若碳排放权益出售,合作方按市场价享有优先购买权。针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可能获得的潜在政府补贴由合作方享有,双方应就各自申请上述优惠政策和补贴事宜提供配合和协助。因绿电绿证交易产生的收益分配,待未来交易政策成熟后再另行约定。 4.意向合作方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货物、服务或本项目任何*部分不会产生因第*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如果合作方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则*切法律责任由合作方承担。 5.合作方负责本项目**个标的分布式光伏的投资、设计、建设以及日常运营、维修维护和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在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过程中如涉及地方发改、电力、街道、城管等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由合作方自行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以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相关法律风险及产生的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6.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合作方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元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署的首个能源合同管理协议生效之日止。合作方须按要求与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签订能源合同管理协议并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为由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担保标准按实施协议中实际装机容量15*元/***收取,履约保函期限至项目并网发电止。 7.挂牌公告内所有关于项目的建设数据均由深农集团自行统计,所涉及“可实施”、“可利用”、“不可实施”、“不可利用”、“装机容量”等系深农集团测算、判断,仅作为各意向合作方参考及本次报价使用,最终可实施屋顶面积、可装机容量等数据由合作方在各项目现场勘探、确认为准。 8.出现以下情形之*,视为意向合作方违约,深农集团有权没收完成报名的意向合作方的全额交易保证金,无需征得意向合作方同意,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深农集团损失的,深农集团有权进*步追偿: (1)意向合作方报名成功(提交报名材料且通过资格初审(注:指信息公告期内深圳联交所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做初步审查)、交易保证金已到账)后单方撤回报名、不参加或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深圳联交所组织交易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或不满足的。 (2)合作优惠费率低于基准优惠费率的;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3)在本次遴选合作方过程中,意向合作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通过获取深农集团的商业秘密或意向合作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深农集团合法权益的及其他存在影响正常遴选合作方、公平公正性或其它违反遴选合作方程序及情形的。 (4)意向合作方未在深圳联交所规定期限内签署谈判结果确认书的。 (5)意向合作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后,拒绝签署或未在深圳联交所规定期限内签署合作协议的。 (7)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9.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有权在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充电桩、集中充电房等企业认为有必要的项目,收益归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全额享有,合作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电价。合作方通过建设储能站等方式提高发电量或用电效率所产生的收益,将在与深农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后,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与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进行协商,最终按照合作方与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已签订的能源合同管理协议执行。 **.本次遴选范围内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建设或运营期间如因突发原因导致需要终止项目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拆除等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的,如存在经济补偿或其他政策性补偿的,属于光伏设备部分的补偿归合作方所有,深农集团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任何责任。 (2)第*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的,由合作方自行向第*方主张赔偿权利,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可予以必要配合。 (3)因深农集团或深农集团下属实施企业原因项目终止的,合作方可选择拆除或在深农集团所属区域内选择合适的场地迁移对应的光伏设备。 **.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未经深农集团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通过股权转让、转包等方式让渡合作方在本项目的所有权益。 合作方须承诺接受合作协议商务条款中本次报价的全部内容,同时承诺接受公告中披露的合作协议和能源合同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须提供书面保证和承诺) | ||
意向合作方报名需提交的意向登记文件 | 意向合作方报名需在公告期截止之日 **:** 前提交以下意向登记文件: 1.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签署的《意向合作委托协议书》; 2.企业意向合作申请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资信承诺; 7.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 8.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1.挂牌期满后,经公开征集有*名及*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时,******牵头组织谈判小组与各意向合作方进行竞争性谈判。 2.若经公开征集有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及排名,取综合评分排名第*的意向合作方为最终遴选的合作方。 若仅征集到*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谈判小组经对其项目报价、商务、方案等响应情况进行谈判后确定最终响应条件,不开展综合评分,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1/2以上的人数表决通过,且深农集团委派代表同意,该名合作方应被确定为最终遴选的合作方。 3.谈判结果最终由深农集团审议确定。 | ||
信息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时的处置方式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李经理 | ||
业务投诉电话:****-******** | |||
传 真:****-******** | |||
联 系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层 | |||
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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