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第*人民医院于****年4月**日发布的成都市双流区第*人民医院资产处置公告(双流公资竞告〔****〕**号)现做如下变更:
*、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年5月**日**:**;
资格审查截止:****年5月**日**:**;
自由报价期调整为 ****年 **月** 日 **:** 至 **** 年**月**日**:**结束;
限时报价时间调整为****年**月**日**:** 开始,限时竟价的每*应价时间段为 ** 秒。
*、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竞买人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回收资质文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竞买人需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进行医院临床使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者事故,*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
4.竞买人资格审查方式仅接受现场审核,请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到成都市双流区第*人民医院财务科(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城北上街***号,门诊*楼*区),同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经审查通过后我院将提供资格审查确认函。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将确认函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以获取报名资格。
*、补充事项:
1、现场勘察时间为****年5月**日**:**,本院仅集中组织*次现场勘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后续不得以此为由对标的物(编码**(***):******-****)提出异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特此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第*人民医院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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