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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南湖街道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批)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湖区南湖街道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批) 己列入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位于南湖区南湖街道。
2.2 工程规模:计划治理长盐塘、长板塘(含铁路浜)、纺工桥港、泾水桥港、工农港、凌公塘、夏家埭港、长中港等河道,建设护岸约3***米,清理河道淤泥约******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元,建安工程约*****元。
2.3 标段划分:划分*个设计标段
2.4招标范围:完成南湖区南湖街道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招标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地质勘察勘探、地形测量(含各阶段成果文件的审查、评审、报批或备案);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由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工作、协助政策处理线放样工作;项目结余资金工程的设计服务(如有)等。
2.5工作进度(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送审稿;
(2)项目建议书审批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提供地质勘察勘探、地形测量成果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项目概算);
(4)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施工现场后续服务:本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工程施工时,应按相关规定配合;派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整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完工验收后至竣工验收合格之间随时配合服务。
注:以上工作进度时间为预估时间,招标人可依据项目推进要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4)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6)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库*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时**分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直接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或*楼规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C楼****室 地址:嘉兴市洪兴路****号宝地大厦**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胡赟翔 联系人:陶朱妹
电话:****-******** 电话:***********
备案单位:**************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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