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江镇镇政府主楼、大门亮化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惠来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号铺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号铺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号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概况
隆江镇镇政府主楼、大门亮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号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隆江镇镇政府主楼、大门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1)营业执照副本;(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注:1、己取得“*证合*”的企业,对于上述(1-3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2、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号铺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号铺
*、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号铺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号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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