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每批次材料进场检验合格后办理货款结算,中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的财务管理要求办理完毕支付手续;招标人在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照货款结算总额**%支付,剩余货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内付清”变更为“门窗材料在供货期间不付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门窗材料款的**%,余款2年内付清。”
招标文件中的工期“招标人发出排产通知书之日起**日历日内(签订合同后3天内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延期1天扣货款2*)”变更为“中标单位必须在招标单位确定订单后7日内完成送货,报价含到场卸货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4月**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