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照我局公开征选文旅短剧摄制服务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要求,我局组织评审组对3家意向单位提交的资料,从资质、**、履约能力、策划创意与执行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深圳市灵豹广告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拟选定其为本项目的合作单位,金额为**.9*元。
本公示期限为****年4月**日-4月**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联系人:***。
特此公告。
附件:诚信承诺函
***************
****年4月**日
[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